
鲁网11月14日讯 (记者 吴艳萍 孟娅琦)近日,临沂市民王女士(化名)向鲁网民生帮办栏目反映配资公司开户,她于今年6月2日在临沂市河东区妇幼保健院接受人工流产手术,术中B超提示宫腔内仍有残留物,但手术医生以“身体劳累”为由未进一步清理,导致宫腔组织残留,对王女士身体造成损伤。事后王女士多方维权,院方承认医生失误但以“手术并发症”为由同意小额赔偿,维权陷入僵局。
患者反映:术中医生称“太累”未处理,致患者术后多次药流
据王女士介绍,由于胎儿发育情况不好,无奈之下,2025年6月2日,她到临沂市河东区妇幼保健院接受人流手术,接诊医生向她保证一次性流干净。
王女士说,由于当时没有用麻药,她清楚听到B超医生至少提醒了两三次手术医生,B超显示宫腔内还有一块残留物。但手术医生以“太累了”为由没有继续处理,并表示残留物会两天内能伴随术后出血自然排出。
然而出院后第四天,王女士开始出现低烧。“当时没想到是术后感染,以为只是普通感冒,但在诊所治疗三天后未见好转,诊所医生建议我前往大医院检查。”
6月10日,王女士前往市级医院。令其震惊的是,经过多项检查后,竟被确诊为“人工流产后宫腔残留”。
“后来我来来回回在市级医院做了三次药流才把残留物完全流干净,每次药流都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不小的伤害。”王女士说,“现在不仅月经不正常,还出现了炎症,身体一直不舒服,老是喘不上气”。

“作为专业医生明知有隐患,为什么不清理干净呢?难道一句‘太累了’能比一条人命更重要吗?”王女士疑问到。
院方承认“医生有责”,表示可以私了
因身体持续受损,在保留好一系列证据后,7月20日前后,王女士向河东区妇幼保健院反映情况,并提出两万元的赔偿请求。
据王女士介绍,在其给医院反映过问题后,院方便很快就来到王女士家里进行“慰问”。
一则王女士与“妇产科李主任”的谈话录音显示,其对王女士提出的“是否为医生过错”问题并未正面回应,仅表示“不纠结这个问题”,并称可以赔偿5千元私了,协商不成也可以走医务科正式程序。
然而王女士对此存疑:院方是否已查清医生过错?若未查清,为何主动上门协商,后续又提出赔偿金额?是否意味着院方已默认责任?
王女士表示,11月3日,自称“河东区妇幼保健院医政科的孙主任”与王女士进行电话沟通,在谈话中,孙主任承认“是医生失误”,证实了涉事医生确实存在过错。

至今未协商,赔偿金额难达一致
自7月至今,王女士持续向河东区妇幼保健院请求赔偿,但协商陷入长达四个月的僵局中。
期间王女士多次向河东区卫健局、临沂市医调委沟通反映。临沂市卫健委回复王女士由于属地管理,王女士应向河东区卫健局反映情况。
河东区卫健局表示将与医院协调,后回复称医院无法满足王女士的请求金额,并建议王女士走医疗事故鉴定或起诉。
“他们告诉我,如果想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应遵循‘谁申请谁先付钱’的原则,让我先行垫付费用,如果鉴定结果为医院责任,再由院方承担。”王女士说。
“他们已经明确承认了是医生的责任,为什么还要让我去做这个鉴定呢?”王女士表示,自己无力承担鉴定费用,而院方以“无此先例”为由拒绝垫付,协商持续陷入停滞。
11月11日,河东区妇幼保健院最终表示,愿补偿王女士五千元及五百元营养费。但王女士认为,该赔偿数额难以弥补其身体所受的严重伤害,对此结果不予接受。
11月13日下午,记者前往河东区妇幼保健院采访,医务科以“已对王女士清晰说明”为由拒绝采访请求。
对于事件后续进展,鲁网记者将持续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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